孫先生是跑貨車的,婚后掙了錢都轉給了妻子,再加上妻子自己也上班,按理說兩人該有一些積蓄,但是當兩人感情出現問題,孫先生提出離婚要求分割財產時,妻子卻告訴他錢都花完了,沒有錢可分!存款都在對方手里,對方說花完了還能分到財產嗎?
錦盾婚姻律師認為,對方說錢都花了這個需要根據你對對方的了解判斷這句話可不可信,如果你對這句話存疑,但你又對家庭財產真實情況不了解,可以通過訴訟離婚的方式調查婚內財產情況。
即使對方名下真的沒有財產,也可以通過銀行流水查出資金去向、交易對象等等,了解對方是否有轉移、隱匿財產的情況,如果查到對方沒有經您允許對外有大額轉賬,還不能說明財產去向,就可以視為其惡意轉移或者藏匿婚內財產。
錦盾
婚姻律師提醒,在離婚過程中查對方的財產線索,一定要注意保密工作,不要提前將消息透漏給對方,并且速度一定要快,先發制人才能占據主動權,不給對方轉移財產、銷毀相關證據的機會。
同時,作為對家庭財產一無所知的弱勢一方,錦盾婚姻律師建議在提起離婚訴訟時,要法院提起財產保全,以減少財產遭受損失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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