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女士與男友打算近期領證結婚,男友家沒有買婚房,周女士之前買過一套小房子,結婚的話,兩人商量把這套小房子置換成一套大點的房子。
但周女士有自己的顧慮,本來這套房子是自己婚前全款買的房,如果婚后置換房子是不是就變成婚后共同財產了?婚后置換新房怎樣才能仍屬于個人?
錦盾婚姻家事律師認為,房子是周女士婚前的個人財產,即使賣掉,所得錢款也只是婚前財產變了形式而已,原則上仍屬于周女士的婚前個人財產,當然前提是這筆錢沒有跟夫妻共同財產混淆。
如果周女士又用這筆錢全款買套新房仍寫在自己名下,也可以認定為周女士的婚前個人財產重新變換了形式,但性質不變。但從周女士的描述來說,想從小房置換能大房,一般情況下賣小房的錢款很難全款拿下一套大點的房子。
常見的做法兩人共同加點錢全款買房,或者是用這筆錢按揭買房,不管哪種方式都不可避免的會發生財產混同,如果兩人婚姻出現問題被認定成婚后共同財產的可能性還是比較大的。
錦盾
婚姻家事律師提醒,如果想避免這種情況,建議在出售自己婚前房子之前,雙方提前簽好協議約定清楚,可以減少后續該財產成為兩人矛盾隱患。
如果遇到這樣的問題,建議及時找錦盾專業婚姻家事律師尋求專業法律意見,畢竟誰也不希望婚變導致自己財富縮水,法律雖然保護不了你的感情,卻能保護你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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