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女士在與前夫離婚時,約定孩子跟著周女士一起生活,前夫一個月給800塊錢的撫養費。孩子的撫養費每月前夫倒是會按時給,但隨著孩子的成長,花銷也越來越多,周女士撫養孩子也比較吃力。
周女士找前夫商量能不能增加的撫養費,前夫雖然沒拒絕,但一直以手里沒錢拖著,周女士打電話到錦盾律所,想咨詢怎么才能要求前夫多給點撫養費?
錦盾孩子撫養權律師解答:雖然周女士在與前夫離婚時,已經協議確定了應該支持的撫養費金額。但是隨著孩子需求的變化、社會經濟的進步、物價水平的上漲等,當原定的撫養費數額,并不能適應孩子現在的需求時,在合理且必要的前提下,孩子或直接撫養孩子的周女士,仍可以代表孩子要求對方增加撫養費。
但鑒于周女士的前夫并沒有拒絕增加孩子撫養費,所以錦盾孩子撫養權律師還是建議,周女士再找其前夫溝通、協商下,從情感和法律兩方面去說服其前夫,適當增加孩子的撫養費。
如果確實商量不通,可以委托律師或者自己去法院起訴,搜集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孩子基礎生活等證據。同時,錦盾律師也提醒,在起訴之前,最好先確定下對方是否有支付能力,如果對方確實沒有能力增加撫養費,就算官司打贏了,但增加撫養費這個目的很可能無法實現。
如遇這樣的問題,想要通過訴訟實現,建議先找錦盾專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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