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我2017年跟女友結婚,2018年末生育了兒子,孩子出生后,家庭矛盾特別多。2022年,孩子4歲,我和妻子辦了協議離婚。離婚協議約定,婚后買的房(登記在我們倆名下)歸女方所有,車子歸我,存款也分了。
因為房子是按揭買的,離婚后也沒去辦產權變更登記,2023年5月,我們復婚了,這套房子還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錦盾婚姻律師解答,根據你的描述,你們復婚后,如果沒有其他約定,這套房產的產權是屬于女方的,但你們在復婚之后的還款部分,以及對應的增值部分,是屬于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
2022年離婚時,你們已就房產、車輛、存款進行了分割,即使你們在2023年復婚,又辦理了結婚登記,但你們辦理離婚登記時簽訂的離婚協議仍然有效。房產有沒有辦產權變更,與你們之間是否復婚,都不影響房產歸女方這一約定。
錦盾
婚姻律師提醒,復婚是一個新婚姻的開始,而不是原婚姻的延續,雖然兩段婚姻都是同樣的人,看似什么都沒變,但在財產歸屬方面卻因為一次離婚發生了改變。在上一段婚姻結束(離婚)時,只要對共同財產進行了分割和處理,復婚時這部分財產就是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復婚并不會改變這一事實。
錦盾婚姻律師建議,當你們感情未完全破裂時,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要辦理了離婚登記,都要認真對待離婚協議,因為離婚協議生效之后,想撤銷或者反悔是很難實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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