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女士與男友趙某相戀并同居,2019年,兩人的孩子小A出生,并一直跟著胡女士生活。兩人因工作原因分居兩地,長期聚少離多,感情慢愣是變淡,雙方決定分手。
兩人分手后,趙某每月支付1000元的撫養費,但支付幾個月后,就不再按時支付了,胡女士多次討要撫養費對方一直沒給。隨著孩子不斷長大,教育、生活等各項費用開支逐漸增多,胡女士感覺生活壓力越來越大,非婚生子女能不能起訴生父要孩子撫養費?
錦盾子女撫養糾紛律師表示,本案中,小A雖然是非婚生子女,但TA應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撫養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義務,不能拒絕。
所以胡女士和趙某有撫養教育的法定義務,盡管兩人已分手,但不直接撫養孩子的生父趙某仍應承擔未成年非婚生子女的撫養費。胡女士作為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可以作為未成年子女的代理人,代未成年子女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另一方支持孩子的撫養費。
錦盾
子女撫養權律師提醒,在此類案件中有一點需要注意,非婚生子女的撫養費糾紛中往往涉及對親子關系的認定,若沒有親子鑒定,需要提供一些初步必要的證據,比如:雙方在一起生活的照片、能反映雙方關系及孩子身份的聊天記錄、父親對孩子表現出關愛的相處照片等等。
錦盾子女撫養律師認為,非婚生子女并非是孩子的過錯,兩人決定結束戀情,但孩子與你們之間的關系是不會改變的,所以對孩子的撫養、關愛不應中斷,作為父母應主動承擔撫養義務,盡力避免因家庭不完整、教育缺失等問題對孩子造成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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