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女士在2018年與男方登記結婚,在2022年買了套房子,登記在兩個人名下,朱女士是主貸人,貸款也是朱女士自己在還。婚后還有兩個孩子小的才一歲多點,大的四歲多,平時孩子基本是由朱女士的母親在幫忙照看。
男方在婚內出軌,被朱女士發現,男方在愧疚之下,寫了保證書,保證自己不會再出軌,若出軌就凈身出戶。現在又抓到了男方出軌,可以讓他按保證書“凈身出戶”嗎?
【錦盾婚姻家事律師分析】雖然朱女士手中有男方簽字聲明的“出軌就凈身出戶”的保證書,但要實現還是比較難的,除非男方認可,并愿意按保證書的承諾履行。在我國出軌就凈身出戶其實并沒有法律依據,雖然出軌是對夫妻關系的不忠,違反的是道德義務,所以這樣的保證書,不能做為判決凈身出戶的依據。
但保證書也并非完全沒用,可以用于證明雙方感情破裂、對方有出軌事實、有放棄財產等意思表示,但真實合法性在法庭還會進一步地認定。
錦盾
婚姻家事律師表示,“保證書”、“忠誠協議”等在司法實踐中其效力還是存在很大爭議的,而且即使保證書合法有效,對方自愿放棄財產,但屬于附條件的協議,還需要舉證出具保證書后,對方仍存在出軌行為,有舉證不能的風險。以本案為例,除非男方自愿遵循“保證書”約定凈身出戶,否則朱女士很難依據這份保證書,得到全部財產。
婚姻中一方要求簽“忠誠協議”、“保證書”初衷都是想維護家庭和諧,該協議本身是為了穩定雙方婚姻而出具的,一般情況下,在離婚時很難按“忠誠協議”的約定去分割財產。如果雙方確實需要簽協議,錦盾婚姻家事律師建議可以簽婚內財產協議,只要格式正確,簽字就有效!如遇此類糾紛或想了解婚內財產協議,可電話聯系13523064403錦盾專業律師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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