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女士和老公前幾年為了買房辦了“假離婚”,兩人依然住在一起,共同撫養孩子,實際上生活與未辦離婚前是一樣的。但婁女士萬萬沒想到的是,當她提出復婚時丈夫拒絕了。
后來,婁女士才得知在兩人辦過“假離婚”不久,男方就談了一個女朋友,既然兩人已回不去了,婁女士想重新分割財產,如果男方不同意走訴訟可行嗎?
錦盾婚姻家事律師表示,離婚無真假,從你們拿到離婚證那一刻,你們的婚姻關系就已經解除了。在復婚無望的情況下,在財產上吃虧的一方,往往希望通過打官司挽回自己的損失,要求對財產重新進行分配。
但錦盾婚姻家事律師想告訴大家的是,“假離婚”所帶來的不利后果,想挽回是很難的。你想要重新分配財產,要舉證在你們簽離婚協議時對方存在欺詐、脅迫的情形。但“假離婚”往往是兩人協商好的,事后再去舉證其為虛假意思表示難上加難。
錦盾婚姻家事律師提醒,雖然“假離婚”可能會幫你達成某種目的,但你可能猜不到你要為此付出多大的代價,一旦弄假成真,你可能會面臨失去婚姻,失去你應得的財產。
錦盾婚姻家事律師建議大家不要冒險而為之,人心易變!如果事情已經發生了,這時候最需要做的就是冷靜下來,找專業的律師幫你分析下有無突破點,盡可能的挽回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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